(3) 课件评审标准

评价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
教育技术分 30

教学目标清晰、对象明确、教学策略得当、有必要的交互;有清晰的文字介绍和帮助信息。紧贴一线教学实际需要,体现出适用性;

举例生动烘托主题易于理解;不存在知识点错误、错字、别字、抄袭等问题。
原创作品分 20

由上传者根据自己的设计思想完成制作,立意新颖,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;能够运用于实际教学中,有推广价值。

修改他人作品小于50%(含)的不能得分;修改他人做品超过50%,但仅对界面、音乐等做简单处理,未体现自身新特点的,不视为原创。
新创作品分 20 须符合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(2011年版)》且最近1-2年内根据教学的新形势而制作的,具有现时代教学特色的,具有新时期教学属性的教学资源。
信息化技术运用分 20 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的,具有界面生动合理、风格统一;呈现的知识体系有利于学生学习理解的课件;运行流畅,操作方式简便、快捷,媒体播放可控;导航方便合理,路径可选; 便于普及。
其他 10 内容规范、投递位置准确、文件格式利于应用、内容详实丰富、体现全面发展原则(如结合生活实际或情感培养、思想培养的等内容)。